教学楼是进行教学的主要场所,为了严格教育教学管理,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良好的学习环境,确保教学楼正常的教学秩序与安全,特制定本管理规定。
一、教学楼按照规定时间开放,正常开放时间为:07:00——22:00,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安排。
二、教学楼教室的使用由教务部统一安排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教室或调换教室。
一、进入教学楼时,服从楼管的管理,未经楼管允许的非本院人员不准进入教学楼内。
二、楼管有权履行自己的职责,对不听劝阻者,报学院安全部处理,安全部依照学院相关规定处理。
一、教学楼是教学场所,务必保持安静,禁止在楼内大声喧哗、追逐打闹。
三、全院师生要维护好教学楼内外墙壁的整洁美观,保持教室内桌椅的整洁,禁止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及杂物,禁止乱堆、乱倒垃圾。
四、进入教学楼必须衣着整齐,禁止穿背心、裤衩、拖鞋者进入教学楼。
六、全院师生应爱护教学楼内一切公共设备设施,损坏公物要按市场价赔偿第四条 楼管服务
二、及时做好教学楼公共区域内的水电设施和教学楼内设备的报修事宜。
五、严格遵守考勤和值班制度,按时送电和断电,每晚熄灯前检查门窗的关闭情况。
六、配合教学需要,及时发放教学所需的粉笔、白板笔、板擦、电池等用品,确保教学工作顺利进行。
七、 按照教学工作安排,上课前10分钟打开教室多媒体设备,课后检查教室设备的完好,及时关闭设备,关好教室门窗等。
一、楼管保管一套教室钥匙,用于开关教室门、安排教室上课,开关多媒体设备及提醒进行卫生保洁。
二、各部门临时使用教室,应提前一天填写《教室及多媒体使用申请表》,到教务部办理使用申请,并将申请表交至教学楼楼管。
三、正常教学任务临时使用教室,应由任课教师提前到教务部申请。未经教务部批准,任课教师不得自行调换教室。
四、教室谁申请谁使用,使用者应保证教室卫生,爱护教室设施设备,及时关闭教室多媒体和灯具等,对违反者管理人员有权进行处理并拒绝再次安排使用。
五、申请使用教室得到批准后又无故不使用,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、通报批评、取消使用资格等处理。
第六条 本管理规定自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;由教务部负责解释。